7.4 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时,深圳化妆品GMP认证,应按相关制度进行变更评估和控制。
7.5 半成品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灌装。取样应具代表性,化妆品GMP认证,能证明批质量的均匀性。
7.6 半成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存储,且应制定最长存储期限和重检周期。
7.7 每批成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检测,化妆品GMP认证机构,合格后方可出厂。成品的卫生指标和其它理化指标要应符合企业内控标准以及国家相关标准。产品的标识、标签、包装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19每批产品均应有留样,应建立留样记录。留样应至少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六个月。留样量需满足规定的检测要求。
8 产品存储和运输
8.1待检、合格、不合格的成品应有明确的状态标识。不合格品应贮存于指定区域,隔离封存,或采取其它等效的系统控制方式以避免误用。
3.1 验证 (Validation):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3.2 生产工艺规程 (Manufacturing Process):是控制生产过程的一个或一套文件,它规定生产一定数量成品所需的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数量,以及工艺、加工说明、注意事项等。
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经批准用以指导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