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测试方法/标准
GB及HJ系列标准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2007)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鉴别》(GB5085.2-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
危险废物鉴别有助于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近年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频发,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活动猖獗,成为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诱因。此类事件的一方面原因是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守法意识薄弱,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危险废物判定不清,相关企业没有将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明确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程序,统一和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工作,准确判定废物的危险特性,有助于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危险废物法律制度,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危废鉴别单位,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出现危险废物“无出路”和处理设施“吃不饱”的矛盾现象,即:一方面存在危险废物找不到妥善的利用处置措施,大量堆积;另一方面又存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吃不饱”,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处理能力大量闲置。明确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程序,统一和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工作,危废鉴别报告,有助于在摸清危险废物底数的基础上,吉林省危废鉴别,进一步分析地区危险废物产生和分布情况,科学规划与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充分发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使用效能。
危险废物鉴定范围
腐蚀性鉴定、急性毒性初筛鉴定、浸出毒性鉴定、易燃性鉴定、反应式鉴定、毒性物质含量鉴定
A)、常规样品类别:污泥、污水、废液、废渣、催化剂废渣、煤渣、矿渣等
B)、其他样品类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镉废物、含铅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有机氰*化物废物、废有机溶剂、含镍废物、有色金属治炼残渣、其他废物、未知来源废弃物。